汉江襄阳市区水域将集中整治
重点查处无证船舶、船舶未配备防污染设备等
6月1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来到凤雏大桥旁,对从事水上经营的商户进行宣传,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集中整治的通知书。 全媒体记者 李旭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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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胡建 全媒体记者周宁)为规范航行秩序,有效防范港口、船舶污染事件发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于6月22日至8月31日,在汉江襄阳市区水域开展水上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的范围为樊城区太平店镇上茶庵村至襄城区余家湖火电厂的汉江水域。集中整治的内容包括:查处无证或证件不齐、证书失效的船舶及浮动设施、游乐船、摩托艇、快艇等,查处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告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的船舶;查处未取得砂石合法来源凭证,擅自运输砂石的船舶,查处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运输船舶;查处船舶未按要求配置和未按规定使用生活污水储存柜、污油水储存柜、垃圾箱等行为;查处施工企业未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堆放或倾倒砂石料等行为;查处违法设置水上无线电台(站),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不按规定取得船舶无线电证照、占用无线电通信频道、长时间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等违法行为;查处今年以来未按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注册的船舶。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凡属上述行为的船舶所有人、经营者、航运企业,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对拒不改正、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