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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促进高质量发展

2018-12-06 11:01:28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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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就是发展后劲,就是核心竞争力。要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大美襄阳的底色。

原标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促进高质量发展
——2018年襄阳“环保世纪行”活动综述
 
通讯员 赵嫄 叶昕 全媒体记者 柏睿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就是发展后劲,就是核心竞争力。要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大美襄阳的底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和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18年襄阳“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切实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各地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抓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务求监督实效,创新活动方式,强力推进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市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

强化四个监督 真抓实干

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继续强化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等,开展汉江大保护活动;围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河库长制、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排放整治,畜禽粪污治理等,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聚焦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通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2018年“环保世纪行”活动结合实际,顶层设计,主要围绕四大方面做好督导检查和新闻报道工作。

目标明确,重在落实。2018年“环保世纪行”活动按照市委“落实年”的要求,强化四个监督,进一步推动《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等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做好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促进政府及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舆论监督,集中全媒体报道正反面典型,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提升;强化司法监督,推动公益诉讼,促进严格执法;强化社会监督,畅通各类生态环境违法信息举报渠道,促进全市形成更加浓厚的环保氛围。

一系列扎实举措有效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提升。谷城县、老河口市分别成功创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园;国新天汇公司城市污泥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以生态农业为基础支撑探索农业绿色循环发展的“中国有机谷”项目逐渐成型;“襄阳蓝”逐渐增多……

聚焦重点问题 精准发力

6月5日13时42分,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湖北宜城:铁腕治污还原蓝天碧水》,为全国观众展示了宜城市铁腕治污的决心、速度和效果:历时87天,将板桥店镇45座石灰窑全部拆除;投入4800万元,建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52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投入700万元,对13万立方米的磷石膏堆场进行了降坡、覆膜、覆土、植绿。《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县域经济报》《农村新报》等多家媒体均对宜城铁腕治污的经验与成果进行了报道,全国多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

这是襄阳“环保世纪行”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推动问题整改带来的成效。

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把“环保世纪行”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开展了一系列视察调研、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活动,发现改善环境质量的新举措、新进展,深入挖掘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社会高度关注。今年以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从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机动车大气污染整治、加快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进度、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夏季秸秆禁烧、重点行业减排行动等方面,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了视察、调研、督办等,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报道。同时,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谷城县围绕扬尘污染、企业污染、车辆修理污染、餐饮店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天蓝水绿的人居环境。高新区打出“组合拳”,集中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督促辖区内9家无有效VOCs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相关工段停产改造;督促26家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产生VOCs的工段实施夏季错峰生产计划……

今年以来,市委向全市人民发出了“打一场人民战争,三年还一个美丽襄阳”的号召,制定了《襄阳市农村清洁工程三年行动方案》。以《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为抓手,聚焦农村垃圾治理这一重点,市、县、乡三级人大全面开展了以“农村清洁工程”为内容的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和一系列调研、视察活动,了解农村垃圾治理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为精准施策建良言献良策。同时,发现了一批好典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为各地的农村垃圾治理提供示范和样本。

南漳县九集镇八泉村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协会,负责管理全村所有道路沿线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环境检查督办、清扫清运工具和投放设施的保管维护、垃圾治理费用的收取和收支公示,并接受村民的监督。保康县店垭镇投资建设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将统一收集、清运的农村生活垃圾,通过科学分拣和处理实现再利用。

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这是继《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之后,我市出台的第二部关于垃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系统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环保世纪行”活动中,通过现场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法规宣传报道和解读,推动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公布后,市城管局迅速反应,及时制定了《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试行)》《襄阳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为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行动指南。

完善体制机制 强化问责

生态环保既关乎当前,又关乎长远。

我市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监督问责,有力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

枣阳市印发了《枣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理顺了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了绿色发展的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权重提升到14%,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树立了强大的导向作用;制定了《枣阳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排末位且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襄州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区委、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体责任,建立了定期研究部署和区“四大家”领导联系包保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健全了区环委会居中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强化考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出台《襄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区各地各部门环保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分和排名,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计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总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将实行约谈、问责和年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以严格的监管和刚性的制度守护好绿水青山。目前,全市正积极构建齐抓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襄阳篇章。


责任编辑:韩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