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文明养犬、文明休闲、文明施工等行为作出了法律规定。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襄阳晚报讯【通讯员刘宇 全媒体记者王晶晶】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文明养犬、文明休闲、文明施工等行为作出了法律规定,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由此,襄阳市民的文明行为有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

条例分为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共四十条。在“规范与倡导”中,从基本行为规范、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交通出行、建设施工等方面分别对相关文明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制,特别是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广场舞、施工噪音扰民、不文明养犬等进行了重点规制。

会议指出,法治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制定文明行为立法,最终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合力,确保条例有效实施,让每一位市民从自己开始,从点滴小事做起,用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实际行动,争做文明襄阳人,共建文明襄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