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物”)生产的百白破疫苗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4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经相关部门排查,确认整个襄阳市无涉事批次疫苗。
针对涉事批次疫苗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专家、主任医师刘凡。
据介绍,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即对每批疫苗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检院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使用。我市使用的疫苗都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目前,我市对全市使用过和正在使用的狂犬病疫苗的来源记录进行了严格查核,确认襄阳市没有涉事批次疫苗。
据刘凡介绍,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存在记录造假,所有涉事批次疫苗均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我市已经全面停用并封存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
刘凡建议,对于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所生产的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接种者,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年版)》要求,可使用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刘凡说,关于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信息,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和武汉生物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抽检中发现效价不达标。我市未采购上述涉事批次百白破疫苗,上述涉事批次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我市使用,我市供应使用的百白破疫苗均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广大市民无需担心。
针对我市疫苗的供应情况,刘凡介绍说,百白破疫苗属于国家一类疫苗,一类疫苗全部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全程冷链逐级下发至市疾控中心和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二类疫苗经省级招标采购后,由市疾控中心和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从中标的厂家购买,全程冷链供应。全过程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希望广大群众能以科学的态度看待疫苗,按时进行免疫接种!”刘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