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

记者昨日从市委巡察办获悉,我市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工作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孙伟 全媒体记者杨洋)记者昨日从市委巡察办获悉,我市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工作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

《意见》明确了选派对象范围、基本条件、时间。其中,挂职锻炼对象重点是近3年新提拔的党员干部和巡察工作需要的其他党员干部,挂任职务原则上平级安排,挂任领导职务的,不占挂职单位领导职数。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因工作特殊需要延期的,需征求派出单位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可以延长挂职时间,但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意见》要求,巡察机构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对表现优秀的挂职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

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表示,巡察工作面临的情况和环境复杂,工作要求和标准高,政治性和政策性要求强,通过巡察工作岗位,可以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驾驭复杂局面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