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绩效考核

4月8日,市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襄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贾希亮 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4月8日,市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襄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简称考核办法),用优奖劣惩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家庭医生服务积极性,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据悉,为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去年12月18日,我市出台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对象、内容、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出台的考核办法,对家庭医生的服务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确保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考核办法规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三级考核,即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联合财政和人社部门对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所属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工作进行考核;团队长负责对团队成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五个档次。除主管部门的专项考核外,还将采用现场随机抽查、居民跟踪核实、技能测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改进落实,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对于造假签约的,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全部评优及绩效奖励资格。
 
为鼓励签约医生及团队将签约服务工作做实做细,考核办法还规定:经考核后拨付的签约服务费纳入单位业务收入统一使用,扣除各项成本后的收益部分的70%用于服务团队绩效奖励,30%由服务团队所在单位统筹使用。签约医生及团队绩效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在居民个人付费上,鼓励探索实施支付宝、微信等便民支付方式,还鼓励各地实施“先服务后付费”等收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