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的职工来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7年12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每人3份共计450元的标准,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医疗互助活动。今年2月24日,这名职工患急性广泛性心机梗死住院,接受了支架植入术。经认定,这名职工符合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慰问条件。
记者从市职工医疗互助办了解到,自去年10月市直及部分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启动医疗互助活动以来,共有326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交了参加申请,参加总人数达2.36万,交纳互助费506万元。
根据市总工会2018年的工作安排,今年5月正式启动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扩面,向县(市、区)、行业、中小工业园区、企业延伸。今年年底,基本形成市级统筹、基层补充、多层次保障的机制,惠及更多职工。
职工医疗互助慰问金
《襄阳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办法》去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是指工会组织动员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集体主义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通过职工个人交费或职工、单位、工会共同负担等方式筹集资金,在职工遭遇重大疾病(或患病住院)等特殊困难时,向职工提供经济帮助的一种群众性互助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参加人交纳的互助费为每期每份150元,每人参加份额最多为3份。参加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职工选定相同份额参加。互助期限每三年为一周期,参加人在每个互助期限内只能参加一次,不得重复参加。
首次参加的职工在《履约确认书》确认的参加医疗互助之日起30天后90天内,经职工医疗互助办指定的医疗机构首次确诊患16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可向职工医疗互助办申请领取慰问金。领取慰问金后,互助责任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