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卫计委、襄阳日报社、团市委、市科协、市关工委等13家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襄阳市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重点是通过“八大工程”,加快家庭教育事业规范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
《规划》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
在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指导服务、亲子活动中,对家长和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俭节约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广泛开展寻找“襄阳最美家庭”活动,创建“书香家庭”“和谐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家庭”“平安家庭”。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积极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让好的家风成为生活方式和生活常态。
每年突出2-3项美德主题,精心设计符合儿童特点和需求的系列美德实践活动;开展“美德少年”等未成年人典型评选宣传,使未成年人学有榜样。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儿童思想道德素质。
二、家长素质提升工程
《规划》通过提升家长素质,进一步强化家长监护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企业工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本单位工会会员的家庭教育培训讲座。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每年至少在系统内开展2次家庭教育培训讲座,每年至少举办1次针对党员干部的家风教育。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掌握科学家教知识,弘扬优良家风。
针对女大学生群体,推动在高校开设以思想教育、职业技能、婚姻家庭、智慧生活、心理健康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传播先进育儿理念和科学育儿方法,促进备婚、新婚妇女和准妈妈整体素质提升。依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开设母亲素质提升大讲堂,讲授家庭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知识。
组织开展“家校共育”、“父亲教育”、“同心共育”等系列讲座、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践行宣讲等活动,每年举办“家庭教育襄阳行”报告会100场。
三、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工程
《规划》继续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指导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均衡发展。
要求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建校率达到95%,农村建校率达到90%。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城市社区达到100%,农村社区(村)达到90%。
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每年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深入推动全民阅读工程进家庭。
四、家庭教育舆论引导工程
为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努力开拓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规划》对家庭教育舆论引导给予了明确要求。《规划》要求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新媒体等设立专栏、专题,开展公益宣传。在家长学校、市民学校、人口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开展家风、家训、家教宣传专题活动。在交通站点、公共广场、社区广场、村(居)委会等人群聚集地,设立墙面、LED电子屏等实体家庭教育宣传栏。建立由专家、指导服务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家庭教育媒体舆情监测团队,开展舆情监测与分析。
五、家庭教育信息化服务工程
《规划》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通过家庭教育信息化服务,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六、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工程
《规划》通过加强指导服务队伍培训、打造专业化社工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中承担主导责任。
每年市级培训家庭教育指导骨干300名,县(市、区)培训家庭教育指导骨干300名,承担线下、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专业服务任务。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推进在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工。整合妇联、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组织专家,开发满足家长个性化需求的多元化主题课程菜单,聚焦新婚和孕期指导、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指导、学习与发展关键期教育、青春期家庭教育、女童安全自护教育、中国传统文化等内容,建立家庭教育课程体系。
七、家庭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工程
《规划》指出,要多措并举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在实施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基础上,特别关注特殊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教育工作政府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缩小家庭教育服务地区间差异和城乡差异。在80%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学校和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在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要注重建立家庭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台账,及时掌握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成长发展状况等,重点摸排所辖社区留守、流动、贫困、重病、重残、监护缺失等特殊困境儿童家庭情况,逐步建立登记报告制度,并依托驻区(村)专业社会工作者、“五老”队伍、儿童福利督导员等,为他们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家庭支持服务以及所需的转介服务。
八、家庭教育理论创新工程
针对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规划》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专项调研,推进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制定。
每年确立1项家庭教育重点研究课题,加强对研究课题的跟踪指导和管理,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持和依据。开展新形势下家庭教育重难点专项调研,了解当前我市家庭教育现状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干预措施。依托有基础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等,建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监测评估和实践探索。围绕我市家庭教育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科学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