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襄阳3起违反规定案例:2人违规办酒受处分
楚天快报讯(记者刘倩)21日至22日,省纪委通报了天门、荆州、襄阳、仙桃等地28起典型案件,47人受到处分。其中,襄阳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被通报,3人受到处分,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等。
这 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保康县沿河公园管理处主任蒋洪涛违规发放津补贴,并自立名目发放奖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樊城区大井台社区书记、主任胡正华大办女儿回门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漳县武安镇木林包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鲁作国操办孙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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