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劳动者可领高温津贴

夏季来临,气温攀升。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劳动者可按规定领取高温津贴。

我市劳动者可领高温津贴

标准:每人每天12元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宋国成 杨曦 全媒体记者曾晓薇)夏季来临,气温攀升。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劳动者可按规定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2013年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月至9月。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