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不上心" 三名村干部被责令离岗专抓

6月13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襄州区黄龙镇刘岗村、宜城市板桥店镇曾桥村、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池岗村主要负责人在扶贫工作上“不上心”,近日被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通报。
本报讯(通讯员裴清颖 全媒体首席记者严俊杰)6月13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襄州区黄龙镇刘岗村、宜城市板桥店镇曾桥村、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池岗村主要负责人在扶贫工作上“不上心”,近日被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通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三个村主要负责人被责令离岗专抓,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此外,所在乡镇党政负责人被约谈,实行重点管理。

据了解,4月14日起,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市建档立卡的37.5万贫困人口信息进行采集。5月16日起,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信息核查专班,对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实地核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暗访、核实。6月5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核查核准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督办通报第6期),市委书记李乐成,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铭德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李乐成书记批示:“请相关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对号入座,认真思考在扶贫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认识问题、作风问题,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要认真抓好整改、督办落实。”

在全市建档立卡7个县(市)区信息核查核准情况专项督查中,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发现上述三个村存在入户走访不实、弄虚作假,信息采集不准、《扶贫手册》内容不全、档案资料不完善,乡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查实相关情况后进行了通报。

市扶贫办要求,各地必须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再宣传、再动员;各级干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将常态化检查落到实处;村、组负责人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求真务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要从细节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梳理问题并积极整改,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