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市检察院检察官胡丹
通讯员魏秋晨 张俊桥
随着《人民的名义》热播,让观众对检察官这个职业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我市,也有一位现实版的“陆亦可”,她虽不在反贪岗位,但论起办案成绩,却是巾帼不让须眉。她,就是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检察官胡丹。
在4月22日召开的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上,胡丹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0年坚守办案一线
在市检察院工作20年,胡丹始终坚守在业务一线,先后从事监所检察、控告申诉、公诉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由于工作突出,她先后被省、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被市总工会授予“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12年里,胡丹把让人民群众满意、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根本。作为副处长,她主动接待难以处理的老上访、告急访、群体访,专捡麻烦、困难的事情办。多年来,她妥善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百余件,均做到案结事了。
李某因不服当地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频繁上访并有过激行为。在李某向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提出申诉后,胡丹反复查阅其案卷证据材料,并前往发案单位调取相关账目,补充相关证据,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办案机关处理决定的复查决定。
考虑到李某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情绪易激动,且抵触思想较大,胡丹没有一次性驳回李某的申诉请求,而是分几次同其交谈,在稳定其情绪的前提下将证据摆出,并站在朋友的立场上劝李某放下思想包袱。最终,李某的心结被打开,息诉罢访。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2014年下半年,市检察院收到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贩卖毒品案。该案涉案人员26人,犯罪地涉及襄阳、武汉、荆门、广东等地,涉及案件40余起,侦查证据案卷50余册。时任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的胡丹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认真审查每一份犯罪事实证据,核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涉案毒品的扣押和检验鉴定情况。她列出一张大表,详细梳理各项证据材料,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请求逐个进行细致调查,对每一份证据的合法性依法进行严格审查……连续两个月每天十几个小时高强度的工作,胡丹的身体严重透支,但她咬牙坚持下来,确保了整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此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后,26人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在公诉处任职的近两年时间里,胡丹累计办理各类公诉案件60余件,不曾因外界压力而动摇,更不曾因案件复杂而退缩,用忠诚担当书写着公平正义。
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
2015年底,胡丹调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任负责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她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用热心和耐心帮助他们走出罪恶的泥沼。
高中生小华因一时冲动把同学捅成轻伤,胡丹在与小华的接触中发现,因为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小华的性格内向而又倔强。胡丹耐心地和小华进行沟通,对小华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她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所作所为。最终,小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案结后,在多方努力下,相关部门为小华家人办理了低保手续,小华也转到了其他学校就读。
作为市检察院一名“爱心妈妈”,胡丹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结对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活动,为孩子们上法制课,帮孩子们实现“微心愿”,孩子们的笑脸带给了她莫大的满足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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