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选树先进典型。选树类型(名称)、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通过宣传栏、实体榜或媒体进行集中发布。市直各单位要组织类似“工作标兵”“业务能手”“最美人物”等方面的选树活动;各窗口服务单位要组织类似“十佳服务明星”的选树活动。村(社区)级每年评选、发布一次先进典型;乡镇(街道)级每半年评选、发布一次先进典型;县(市、区)级每季度评选、发布一次先进典型;市级每两月评选发布一次“襄阳楷模”月度人物,年底评选表彰“襄阳楷模”年度人物。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将“选树各类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活动作为“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着眼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奋勇争先的积极性,着眼于推动部门单位工作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比、学、赶、超活动。要创新宣传、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故事化讲述、全媒体传播、多渠道展示、互动式学习,使先进典型承载的价值观力量有效发散出去、传播开来,形成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