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回眸

五年来,在中共襄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谢豪斌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赴老河口市视察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建设情况。 (资料照片)

襄阳日报 通讯员赵冬阳 全媒体记者黄可

这是播撒希望与收获果实的五年,也是值得珍藏在记忆深处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襄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宏伟目标,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把党的主张作为依法履职的方向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及时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决议》,进一步把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的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的战略部署上来。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就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法治襄阳建设、园林城市建设、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47件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及时将党委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注重政治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头道工序、提能履职的重要法宝,坚持党组集中学习制度,通过扎实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四讲四有”,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坚持人大常委会会前学习制度,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专业知识和审议工作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围绕中心、学用结合,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积极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坚持重点工作向市委汇报,重要活动向市委请示。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定监督议题,强化跟踪落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的报告,先后就干部作风建设、精准扶贫、财政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重大问题,向市委报送调研报告,为市委提供决策参考,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批转<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的建议被市委采纳,2015年10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为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2015年9月,我市作为市州唯一代表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准确领会党委意图,规范任免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拟任人员任前了解、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等工作。制订《襄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设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在人大常委会上说明人事安排的环节,促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五年来,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9人次,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

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依法对47件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并以规划实施的科学性、规划编制的前瞻性为基础,对“十二五”规划严格实施中期评估,批准“十三五”规划。

推动法治襄阳建设进程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汉江水质和襄阳古城墙的立法保护纳入立法计划。目前,《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两个实体性法规已正式公布,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于2016年4月12日正式施行。两部实体性法规制定出台历时一年,十易其稿。其公布施行,标志着法治襄阳建设翻开新的篇章。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助推法治襄阳建设进程,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为民立法,着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社会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坚决服从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立法顾问、建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开展立法协商、举办立法听证会等多种方式,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2016年,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的部署,将汉江水质和襄阳古城墙的保护纳入立法计划。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完成《民法总则》等12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与反馈工作,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31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促进法治襄阳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的决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法治城市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专题询问法治城市建设的14个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办《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深化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积极推动公正司法。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援助等工作报告,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视察,指出制度建设不够等问题,提出坚持有错必纠等建议,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对监所检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对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报送的53件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提出71条修改意见,促进了法制的统一。

让监督成为服务中心的助推器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五年来先后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商住小区配建教育设施、开发区建设、堰塘整治等工作开展23次视察调研活动。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这一主题,认真履行《监督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深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招商引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侨资侨属企业发展、市直单位财务管理等37个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农产品加工中经营方式粗放、产业集聚不够等问题,提出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提升转化增值能力等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时落实改进措施,有力推进了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

开展专题询问。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8次专题询问。通过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专题询问,促使我市抢先在“五城同创”中赢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对旅游业发展开展专题询问,促进了旅游业转型发展。2014年6月,针对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企业用工成本高等12个询问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对中介组织监管等提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收集整理的137条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监察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推动了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实施执法检查。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我市存在保障水平偏低、公共服务体系不足等六个方面问题。市政府扎实整改,作出将残疾人社会保险优先纳入重点保障等8项整改措施。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19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21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凝结浓浓的民生情结和民本情怀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关注精准扶贫。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建议政府以“五帮”活动为抓手,整合惠农资金,助力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早日脱贫。2016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泛征询听民意,深入调研摸实情,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扶贫搬迁、低保兜底、医疗救助、产业发展、资金扶持等22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市政府推动财政向民生支出倾斜,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产业发展难等问题。

关注生态环境。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政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工作日程,听取年度工作报告。把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作为监督重点,支持政府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强化监测监管,改善空气质量。围绕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县人大联动监督,确保《决定》的遵守执行。围绕保护汉江水环境立法,推进依法治理。围绕督促办理保护汉江水环境议案,市、区两级政府建成污水处理厂2处,新建截污干管146.82公里,汉江襄阳段水质保持在Ⅱ类。围绕“绿满襄阳”行动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部署,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园林绿化的决议》。围绕贯彻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助推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转型发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强与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研究解决唐白河污染问题,促使唐白河水质达到省定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关注食品安全。近年来,在接受农业部、湖北省多次例行抽检中,我市农产品平均合格率名列全省前茅。这一成绩的取得与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息息相关。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促进市政府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营造氛围;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政府强化市场管理,加大安全检测,抓好放心粮、放心油、放心菜市场建设;通过对市区餐饮卫生安全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市区餐饮卫生状况明显好转。

发挥代表主力军作用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设‘两个中心、四个襄阳’”为主题的代表实践活动,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全国、省、市、县、乡8000多位五级人大代表参与,重点开展“八个带头”活动,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当标兵,带头招商引资,带头创业发展,带头献计献策,带头维护稳定,带头扶贫帮困,带头遵纪守法。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大学习代表、联系代表、支持代表、服务代表和宣传代表的力度,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深化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为夯实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基础,全市396个“代表之家”三分之二以上达到了“十有”标准(有组织领导、有固定场所、有活动制度、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内容、有学习资料、有履职守则、有活动记录、有活动成效、有活动经费)。为深化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争取“全省企业界人大代表楚天行”活动在我市举行,做好联络协调工作,现场签约项目30个,目前已开工25个。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完善集中交办、部门领办、对口督办、重点催办等工作机制,确保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77件重点建议实行包保,做到责任到人;开展“议案建议督办月”活动,促使建议人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流,提高办理时效;市“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办议案和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逐年提升。五年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9件议案、1055件建议,答复率达100%,见面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2年,针对《关于对市区道路交通实施综合治理的议案》,市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分管副市长直接领办,城区政府和城建、规划、交通、公安等部门具体承办,高起点编制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出台了《市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市场外迁的实施意见》等六个配套规章,改造市区40多条主次干道,新建30多处港湾式公交站台,增加公交专用车道设置,长虹路、襄樊大道面貌一新,市区过街人行天桥逐年增加,“四车”整治步入常态,市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解决。

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坚持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走访代表活动,代表年底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先后走访代表300多人次,征求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510多条,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化解社会热点问题。搭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坚持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