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首批地方法规“一城一水”保护条例 明年5月起施行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日前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这是我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实体性地方性法规。
襄阳晚报讯【通讯员杨芳 张朋 记者何伟】19日上午,记者从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日前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这是我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获批的两部条例聚焦“一城一水”的保护,充分展示了立足实际、彰显特色的立法导向。《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依法从严强化流域治理,明确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实施重点保护区制度。《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立足城墙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划定保护范围、确立保护规范、明确法律责任,推动解决现存突出问题,通过法治手段为襄阳城墙“防险加固”。

据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包括襄阳市在内的湖北12个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2016年1月15日,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正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年度立法计划,确定《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为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军表示,两部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历时一年,十易其稿。两部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法治襄阳建设翻开新的历史篇章。

聚焦我市首批地方法规系列报道之一

为何选中“一城一水”

襄阳晚报通讯员杨芳 赵冬阳 记者何伟

2016年1月1日,襄阳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此后襄阳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在今年立法项目确定前,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了203条43个立法项目,最终,“一城一水”保护项目入选。

“一城一水”,“城”是襄阳城墙,“水”是汉江水。为何这两个项目能拿到我市首批地方立法的“入场券”?“这两个立法项目符合立法权限、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关注度高、问题突出紧迫性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霍焰说。

汉江水保护:立法紧迫性强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也是襄阳最大的过境水系,流经襄阳195公里,汇聚大小支流30余条,流域面积17357.6平方公里,是襄阳最主要的生产、生活用水水源。长期以来,汉江襄阳段干流水质基本保持在Ⅱ类。近年来,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区段水利枢纽工程相继实施,汉江自净能力大幅下降,水体纳污能力明显减弱。此外,工业、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威胁汉江水环境质量。

多年来,汉江水保护一直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在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发起的立法建议征集中,市民建议98条,汉江水环境保护占35条,公众关注度排名第一。“通过地方立法加强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既是襄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霍焰表示。

古城墙保护:富有地方特色

记者从市文体新广局获悉,襄阳古城墙始建于西汉高帝六年,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对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建设、军事历史和建筑艺术等具有重要价值。2001年,它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被列入中国明、清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首先反映了襄阳地方特色。襄阳城墙是襄阳重要的地标性历史遗迹之一,通过专门立法,将对襄阳城墙的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和综合利用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城墙保护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和破坏城墙历史风貌的违法建设、经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因此,急需要有一部专门的法规对其进行保护和管理,以破解襄阳城墙保护和管理中的难题。

襄阳城墙已同南京、西安等城市城墙一起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其中一项硬性指标就是要有针对遗产本体进行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南京、西安等城市都已对城墙保护有了专项立法,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项目的立法条件比较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