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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企业稳岗返还开始申报

2020-02-16 16:14:28 来源:​汉江网

摘要:汉江网讯【通讯员熊焰 全媒体记者徐勇】16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往年的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是年底申报,但当下正值疫情防控攻坚时

汉江网讯【通讯员熊焰 全媒体记者徐勇】16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往年的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是年底申报,但当下正值疫情防控攻坚时期,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我市人社部门启动2020年参保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申报从今日开始。

据介绍,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直接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 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确认,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

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困难企业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认定条件待省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

此次申报时间为2月16日至3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湖北省政务网,依次点击区域-襄阳市区-市人社局,搜索事项“稳岗返还”,按页面步骤操作。还可以直接填报申报表后,将申报表转成PDF格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35479371@qq.com、1078381997@qq.com。

获取《襄阳市企业稳岗返还申报表》可登陆湖北公共招聘网·襄阳,在“公告公示”栏目《关于开展2020年参保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通知》附件后缀或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人社部门提醒,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申报稳岗返还,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清单的企业,不得申报困难企业返还。

相关事宜可咨询杜小丽13581410996、李秋祉1397105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