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6岁的韩大爷是江西人。2001年,他与张某等人在襄城合伙做燃煤生意。2003年退伙清算时,韩大爷分得时价8万余元的燃煤,暂放在张某单位的货场里。后来,张某单位的领导余某做主把韩大爷的煤卖了5万元。经韩大爷多次讨要,余某仅给了韩大爷1万元,再也不肯返还余款。
2014年3月,韩大爷身患重病,再也无力奔波讨债。为在有生之年讨回欠款,他向襄城区法院邮寄了一份起诉状。主审法官听闻韩大爷已得了肺癌晚期,且病情恶化,无法出庭进行诉讼,于是准许其委托女儿代理诉讼。去年4月,法院依法判决,余某赔偿韩大爷的损失4万余元。
今年初,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收到韩大爷的执行申请。为了让老人家夙愿以偿,执行法官曾进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将案件执行进展发给韩大爷。6月21日,4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到位,曾进奎将钱款转账到韩大爷账户,并通过短信及电话录音予以确认。至此,这件拖了9年的债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你们是公正办案、一心为民的好法官,我心中的感激之情油然而生,老泪纵横、难以言表。”昨日,襄城区法院的法官收到了一件包裹,打开后看见韩大爷在信中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