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高新区从7月20日起分阶段在全区实施早餐原材料市场准入制度,以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即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平价菜店从7月20日起实行;学校、幼儿园食堂从9月1日起实行;省、市、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A级以上餐饮单位,纳入便民服务街、餐饮示范街的餐饮单位从10月1日起实行;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大型企业食堂采取引导的办法,从12月1日起实行。
“凡进入上述场所销售的碱面、豆制品、黄酒、豆奶等早餐原材料,生产商和供货商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在高新区办理的备案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照千表示,他们将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没有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的,将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改正,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