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可供分配的公租房共有2101套,分别是东城紫薇小区25套、汉丹小区9套、河畔佳园182套、尹集公租房小区(B地块)838套、祥云祥瑞小区16套、汉江·水云间88套、湖北化纤厂小区6套、西城秀景15套、筑梦·衡庄园(A地块)14套、筑梦·衡庄园(I地块)300套、邓城·芳草园29套、祥龙·泰然居40套、风神襄阳公社16套、丽景东苑152套、丽景西苑321套和东津世纪城50套。
记者注意到,此次分配的公租房小区数量高达16个,分布在襄城、樊城、高新、东津,其中襄城尹集公租房数量最多,838套;其次是筑梦·衡庄园小区I地块,300套。
按照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不同,此次申报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一类)、收入中等偏下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二类)、新就业的无房户(三类)、申请中心城区以外公租房的家庭(四类)。其中,第四类家庭由于条件放宽,只能申请河畔佳园、丽景东苑、丽景西苑、化纤厂小区的公租房。
由于申报的公租房不同,每一类申报家庭的申报条件也有所不同,比如一类低保(低收入)家庭要有市区城镇户口,其余三类家庭申报则没有户口限制,但对收入标准、社保缴纳等都有不同要求。
此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随后房管部门将会同民政、人社、公安、国土、税务、工商、公积金等部门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全面复审,最后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确定配租家庭及轮候家庭名单。
房管部门提醒,今年已按常态化申请程序填写了申报公租房意向登记单的家庭,如果想在此次集中申报时更换新的公租房小区,可直接到基层房管所更换新的申报登记单。
申请条件
1.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
②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2018年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80元以内)。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襄阳市2017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610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3132元);
③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3.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②本人在市区无房产;
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襄阳市2017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690元/月);
④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中心城区以外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没有产权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襄阳市2017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690元/月);
③能够提供在市区稳定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