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8月28日至29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襄阳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张华 全媒体记者熊丹青)8月28日至29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范景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襄阳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张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襄阳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襄阳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
 
据了解,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4.9亿元,为预算的93.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9亿元,为预算的103.5%。
 
今年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财政收入在治理明显提高的基础上保持了适当增幅,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圆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56%,同比增长8.2%。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继续坚定信心,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紧紧围绕“一极两中心”建设任务,将重大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科学理财,切实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以绩效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审计查出的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加以整改落实。
 
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襄阳市本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2017年襄阳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