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发布了《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计划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工作。
此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重点支持方向为: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应用、电子商务国际化发展等。申报要求为: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以土建为主的项目不予支持;未办理备案、土地、环保、节能手续的项目,请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各县(市)区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和申报企业,须于6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发改委高新技术科或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