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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政策有诸多调整

2016-05-26 09:38:00 来源:​湖北日报

摘要:昨日,省招办发布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通讯员巩平)昨日,省招办发布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在诸多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由往年的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只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试行分段填报志愿,集中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填报时间是6月25日至28日,第二阶段集中填报时间是8月5日至8日。同时优化志愿结构,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调整高职高专补录院校条件,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在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之前)方能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已经完成在鄂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不参加补录。
同时,调整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部分招生政策,只有经教育部批准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其他高校不能用追加计划录取考生。在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我省今年首次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试点: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倾力关心弱势群体,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