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

17日,从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枣阳市检察院再次摘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桂冠。
本报讯【通讯员张文哲 李聪 记者肖梦阳】17日,从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枣阳市检察院再次摘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桂冠。

据了解,“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全国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枣阳市检察院经过层层推荐和考察,成为我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检察院。这是该院继2005年、2007年、2009年、2013年后,第5次荣膺这一称号。

多年来,枣阳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襄阳市检察院提出的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的具体要求,以“全市争第一,全省争先进,全国争一流,勇当新型检察院建设排头兵”为奋斗目标,积极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发展,先后获得多项国字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