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出口退税申报延长至6月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2015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由原来的4月18日延长至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本报讯【通讯员童剑 记者释喻】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2015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由原来的4月18日延长至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据介绍,出口退税企业《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期限延长到2016年6月15日,而《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期限也顺延2个月,由原来的3月15日延长至2016年5月15日。同时,企业申请进料加工业务年度核销的期限由2016年4月20日延长到6月20日,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最迟可在2016年7月15日前申请办理。“企业逾期申报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市国税局提示,虽然年度退税申报期限延长了,但出口企业应提前申报、尽早申报,避免因申报拥堵而影响年度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