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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台“干部容错办法”

2017-05-11 17:15:37 来源:​湖北日报

摘要: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永辉、通讯员襄纪廉、韩思军)昨从襄阳市获悉,该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以宽容失误,保护有作为的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永辉、通讯员襄纪廉、韩思军)昨从襄阳市获悉,该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以宽容失误,保护有作为的干部。
    该《办法》对容错纠错有明确界定,既适用于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破解难题过程中,主观上出于公心,客观上缺乏经验,难以预见而出现工作失误,但又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能及时纠错改正的情形,不作负面评价,或从轻处理、免除相关责任。
    10种情形纳入容错范围,主要包括在落实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但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偏差的等情形。
    该市同时规定,对在同一工作、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的,或因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严重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不予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