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市委常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在12月27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委书记任振鹤现场与其他9名新当选市委常委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襄纪廉 章鸿申 全媒体记者龚莉)在12月27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委书记任振鹤现场与其他9名新当选市委常委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翻开责任书,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个性责任”板块。该板块内容结合了每一名市委常委的岗位与分工,“量身定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个性化目标。其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要履行“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三公’经费同比不增加,落实‘三短一简’”等10项个性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要落实“综合运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专项函询、诫勉谈话、离任审计等有效手段,动态掌握和了解干部情况,严格处置不合格干部”等10项个人要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则要履行“清理文山会海,发文数量同比不增加,提倡‘三短一简’,规范全市公务接待管理”等7项个性要求。
 
除“个性责任”板块外,该责任书还就“共性责任”“廉洁自律”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共性责任”方面从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案件查办、加强日常督察和监督管理、向市委常委会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洁自律”方面从“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6个方面提出要求;“责任追究”方面则明确了“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等6项应追究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