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执纪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和要求,使我认识到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襄纪廉 韩思军 记者李静)不久前,市审计局组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形势分析视频会,会议开始不到半小时,就有不少干部无故离场……经查:会议共有4人迟到、3人中途长时间离场、1人未参会也未履行请假手续。11月10日,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集体约谈这8名干部。
 
会风不实被约谈,绝非“小题大做”。一名被约谈的干部说:“被组织谈话,一开始思想真有点转不过弯来,觉得这是小题大做。现在想来,这是组织对我的关爱,警醒我做什么都要讲纪律守规矩。”
 
类似的约谈绝非个例。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抓早抓小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和要求,使我认识到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提起自己被纪委约谈的事儿,枣阳市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感慨不已。
 
今年,枣阳市纪委在对该市各乡镇的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时发现:2014年至2015年,该市17个镇、办、区移民培训资金出现不同程度的套取、挪用现象,枣阳市移民局监督管理缺失、缺位。作为枣阳市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黄某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枣阳市纪委约谈。
 
在被约谈后,该局迅速找短板、查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堵塞移民资金监管漏洞,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10月以来,全市纪检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及时调整职责定位,转变执纪方式,扩大谈话、函询范围,教育挽救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管理,筑牢纪律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00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61人,诫勉谈话417人,函询531人。
 
我市开发“党员干部廉政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提耳朵、扯袖子。
 
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养痈遗患,对一般违纪的党员干部也严肃处理。保康县马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某某为其子操办订婚宴,虽只设宴不收礼,但当日车辆众多,行为铺张浪费,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被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纪检机关区分不同情形,动辄则咎,坚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的占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进行重大职务调整的占少数。今年以来,全市给予党政纪处分2008人,其中,党纪轻处分1565人、党纪重处分271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
 
刮骨疗毒
 
——利剑高悬 严惩“极少数”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惩治腐败力度的减弱,必须坚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松懈……”市委、市纪委对此有着清醒认识。
 
各级纪检机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先后严肃审查了市旅游局原局长陶德慧等一批重大违纪问题。其中,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程越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4.9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纪衔接、纪严于法,快查快结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宜城市委原副书记郑某在函询时欺骗组织,被从严处理;枣阳市政府办原副主任贾某某涉嫌介绍行贿,在组织调查期间,串供堵口,对抗审查,被实施“两规”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严惩“极少数”,彰显纪律惩戒的权威。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件3452件(次),立案21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0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5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02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释放出市委、市纪委利剑高悬、刮骨疗毒的强烈信号:对极少数患“重病”的党员干部进行严厉惩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惩前毖后
 
——教育帮带“跌倒者”重新出发
 
“刚受处分时,心里过不了那个坎,总感觉没脸见人。后来组织时常关心我,我现在觉得自己并没有被组织抛弃。”这是今年9月,保康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某某在接受纪委回访教育时的感言。
 
陈某某在任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因挥霍浪费、超标准购车等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职务层次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十八大以来,全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为100%。随着受处分党员干部不断增多,个别受处分干部也产生迷茫:“受了处分,感觉抬不起头,没干劲儿了。”
 
对此,我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违纪情况和干部的认错态度,综合运用党纪处分和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方式,引导受处分干部不忘初心、重新出发。
 
出台《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纪律审查暂行办法》《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应按分级负责原则,为受处分党员干部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一帮一’教育帮带人;教育帮带人要定期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帮教情况……”
 
去年因违纪被撤销党内职务的南漳县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温某,在该县纪委的帮教下,放下了心理顾虑,以良好的心态对待工作,工作积极性高涨。
 
各地纪检机关采取实地回访、书面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回访去年以来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今年以来,共对1754名违纪干部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感化挽救效果。
 
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使受处分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襄阳市第九中学校长王某因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期内,他工作表现出色,回访测评得到一致好评,在年终考评中给予其称职等次,该校被推荐为全市“两学一做”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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