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71岁的市民陈大爷独自来到鼓楼数码通讯城,购买了一款1599元的手机。9月25日,陈大爷发现自己用的手机是魅族的,而不是自己想要购买的华为,认为销售人员欺骗了自己,找到商家评理。
销售人员向陈大爷解释,他当时是在魅族手机专柜购机,不可能买到华为的手机,且购机发票上也清楚注明了手机的品牌、型号、串码等信息,属于明买明卖,不可能欺骗消费者。“我岁数大了,票据上的字太潦草,我也看不清,这手机不是我要买的机型,应该给我退货。”陈大爷与商家多次交涉无果,投诉至工商部门,要求维权。
昭明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陈大爷购机发票上的品牌等信息确实标得很清楚,经过调解,商家考虑到陈大爷岁数较大,同意手机经售后鉴定无磨损、无进水、无人为损坏,且赠送物品全部完好无损的话为陈大爷全额退款。然而,陈大爷拿来的手机磨损严重,无法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反复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给陈大爷100元现金,而陈大爷不再要求退还手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多问、多看,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再购买,如非正当理由,交易一旦发生无法反悔。老年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最好在家人的陪同下进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