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评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2 发布单位:干部科 发布人:xcbgbk 文章出处:
根据《隆中文化名家工程实施方案》(襄办发[2012]57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名额
第二批评选“隆中文化名家”10—20名、“隆中文化拔尖人才”15—20名、“隆中文化优秀人才”15—20名。
二、评选范围
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文艺、新闻、出版、理论、社科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德艺双馨;
2、在学术、创作、表演等专业门类有突出贡献;
3、专业水平处于全省全市先进行列;
4、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在全市有重要影响;
5、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194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专业能力特别优秀,现实贡献特别突出、社会认可度特别高的,可破格入选;
7、已经入选首批“隆中文化名家工程”的,不再同级别重复申报。
“隆中文化名家”评选分界别进行,申报对象除应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界别的资格条件,具体为:
(一)文化艺术类
1、“隆中文化名家”标准:
(1)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国家级会员;
(2)学术或专业水平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全省领先,全市顶尖;
(3)作品获国家级等次奖或省级一等奖(政府设立或认可);
(4)近五年来有重要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展、演、赛活动,或单独正式出版过个人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课题;
(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具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优先入选。
2、拔尖人才标准: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省级以上会员;
(2)在省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在本专业内属一流水平;
(3)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政府设立或认可的);
(4)近五年来有重要成果,参加过省级展、演、赛活动,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3篇,或单独正式出版过个人专著;
(5)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入选。
3、优秀人才标准:
(1)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年龄在45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市级以上会员;
(3)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专业能力得到本行业认可,有发展潜力;
(4)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政府设立或认可的);
(5)参加过市级展、演、赛活动,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3篇。
(二)新闻传播类
1、“隆中文化名家”标准:
(1)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省内外有影响力,在本市本专业内属顶尖;
(3)作品获国家级等次奖(政府设立或认可)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2件,或个人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4)在国家级新闻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单独正式出版过个人新闻学术专著;
(5)近三年来有重要成果,含发表的作品、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组织策划或参与重大活动等。
2、拔尖人才标准:
(1)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省内有一定的影响,在本市专业内属一流;
(3)作品获湖北新闻奖一等奖1件或二等奖3件;或个人成果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4)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专业刊物上单独发表论文3篇;
(5)近三年来有重要成果,含发表的作品、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组织策划或参与重大活动等。
3、优秀人才标准: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2)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专业能力得到本行业认可,有发展潜力;
(3)作品获市级新闻类(政府设立或认可)一等奖;或个人成果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4)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专业刊物上单独发表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专业刊物上单独发表论文3篇。
(三)社会科学类
1、“隆中文化名家”标准:
(1)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在本学科有一定学术地位;
(3)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部委人文社科重点科研项目立项;获得过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持过湖北省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研究项目;
(4)近三年来在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5篇,单独正式出版学术专著2部;
(5)从事的研究与襄阳关联度高,其研究成果在本市知晓率较高。
2、拔尖人才标准: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在省内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在本学科有一定学术影响;
(3)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立项课题;获得过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4)近三年来在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篇,单独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5)从事的研究与襄阳关联度高,其研究成果在本市有一定知晓率。
3、优秀人才标准: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
(2)主持过市级社科研究项目;获得过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近三年来在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2篇;
(5)从事的研究与襄阳关联度高,其研究成果在本市有一定知晓率。
(四)民间文艺传承类
1、“隆中文化名家”标准:
(1)在民间文化研究和传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2)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获得过国家级奖励、荣誉,具有极高专业水平。
2、拔尖人才标准:
(1)在民间文化研究和传承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2)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获得过省级奖励、荣誉,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3、优秀人才标准:
(1)在民间文化研究和传承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年龄在45岁以下;
(2)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获得过市级奖励、荣誉,具有一定专业水平。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由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牵头成立第二批 “隆中文化名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具体负责“隆中文化名家”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申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区申报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市直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需报送的材料:1、各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0份;2、《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评选申报表》一式10份;3、《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0份。相关表格请登录汉江网、襄阳宣传网下载。
上述材料申报请于2015年9月10号前统一报送至中共襄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邮编:441021),联系人:施卫敏、周锴,联系电话:3575238,邮箱:xcbgbk@xyxc.gov.cn.
(二)资格审查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联、市社科联、襄阳日报社、襄阳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申报工作,并分别组建本门类评审委员会,按照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资格。
(三)初评
各门类评审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审,根据应选名额,按照1:3比例分类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四)专家评审
由市委宣传部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专家组审议、专家无记名投票等程序,按照1:1比例产生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候选人。
(五)征求“一票否决”单位意见
对“隆中文化名家工程”候选人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
(六)公示
通过媒体将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候选人资料进行公示。
(七)审批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第二批 “隆中文化名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人选。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隆中文化名家”评选工作。要迅速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真正把对襄阳文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专业人才推荐上来。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评选申报表》
2、《第二批“隆中文化名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襄阳市委宣传部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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