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以来,我省不少地区遭受暴雨袭击,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我市南漳、谷城也在其列。为此,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受灾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受灾家庭学生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配合民政、扶贫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逐村、逐户了解受灾学生的家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因生施策,制订工作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本校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制订帮扶工作措施,以保证受灾家庭学生入学后的资助工作有序开展。今年秋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在学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窗口,张贴“绿色通道”指示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灾家庭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受灾家庭困难学生正常入学。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王付安介绍,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和“泛海助学行动”项目,要让符合资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困难新生优先享受500元(考入省内高校)或1000元(考入省外学校)的路费资助及5000元的“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金。
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对接受学前教育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资助,免除符合条件重灾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并按2500元/学年标准补助生活费,免除中职学生学费并按2000元/学年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另外,我省要求各校按照政策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设立校内资助项目;高校对家庭受灾情况严重、生活十分困难的学生,要安排临时特殊困难补助,要开拓增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积极联系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受灾家庭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